9月25日,重慶市環保局發布消息稱,自今年11月1日起,在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內,禁止國一及以下(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)非道路機動機械使用。如果違規上路,最高將處5000元罰款。
非道路移動機械指用于非道路上,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、可運輸的工業設備以及不以道路客運或貨運為目的的車輛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、推土機、挖掘機、打樁機、鏟車、壓路機、瀝青攤鋪機、叉車、旋挖機、混凝土輸送泵等多種機械類型。
主城的許多地方街道11月1日起禁止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。
責任編輯:張琪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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